第(2/3)页 两人之间几乎只隔了个书包。 周围再次响起集体抽气声,其中还夹杂着惊呼和后退的脚步声。 似乎下一秒就有惨案发生,做好被误伤的准备。 花哨:额...... 她发誓,她真的是下意识的动作。 那一瞬间完全忘记了这个世界的祖宗根本不认识她。 他现在是季正卿,一个十七岁,父亲是重刑犯的叛逆少年。 就在前几天,他还在校门口和校外混混打了一架,踩断了人家的肋骨。 人人都怕他。 怕他的冷漠,他的喜怒无常,他重刑犯儿子的头衔。 董琴心也怕她。 但花哨不是董琴心。 不过...... 现在该说什么? 好久不见? 屁,刚还在一个教室里,她还姿势狼狈的摔了一跤。 也不知道有没有被他看见 那...说你好? 神经病吧...还不如问你吃了没。 咳咳咳——纠结之下,花哨又咳了起来,但抓着少年的书包带子没松手。 季正卿又低眉看了一眼她抓着的手,微不可查的不耐的啧了一声,然后闪电般抽走自己的书包带子。 花哨愣了一瞬。 这个神态好熟悉... 想了半天,花哨总算想到——照片上的祖宗。 邬子虚这狗男人很少有不耐烦的神情和情绪。 他的耐心是花哨活了这么久见过最好的人,不管干什么事都有条不紊的,平静又稳如狗。 但除了拍照。 所以他能问世的所有照片都是这副臭脸。 问:有一个帅裂苍穹但却讨厌拍照的男朋友是什么样的一种体验? 答:他会啧你。 由此顺着往下推,他不喜欢的人和事,都会啧。 所以,她被不喜欢了?! 花哨得到推理结果后,顿时火冒三丈,把走远了两步的少年又扯住。 季正卿都没来得及转身,就听她在背后连声质问: 你啧我?! 你居然啧我?! 你不喜欢什么,都不能不喜欢我! 周围人群又往外退了一圈,一脸惊恐。 松手。季正卿皱眉,和她拉开距离,扯着另一边书包带子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