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董超没好气的叫道:“马上就五更了! “这贼配军走得比娘们儿还慢,若是不起早赶路,咱们几时能到沧州?” 快五更了,那不就还是四更? 薛霸也是醉了,四更对应的时间是凌晨一点到三点,董超也太卷了! 不过薛霸知道董超为何这么卷,因为再往前走几里地就是“野猪林”。 野猪林乃是从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。 原著里说宋朝时候但凡有冤仇的行贿公人,公人就会把犯人带到野猪林结果了。 这种私活儿董超薛霸接得多了,林冲不是第一个,也不会是最后一个。 所以董超是要趁着天黑把林冲带到野猪林,送林冲上路。 薛霸心里早有计较,便起了床,胡乱吃了些饭就准备出发了。 林冲挣扎起来,晕晕乎乎的在床边找自己的草鞋,却怎么找都找不到。 “找不到么?” 董超狞笑着从腰里解下一双新草鞋,耳朵并索儿却是麻编的,丢给林冲: “这一双原本是我自家留着穿的! “老爷心善,送给你了!” “啊这……” 林冲双脚虽然因为薛霸救的及时,没有原著那么惨烈,却也不可能这么快就痊愈,如何穿得了新草鞋? 那还不得磨得鲜血淋漓呀? “多谢上下,小人再找找……” 林冲趴在地上往床底下去找旧草鞋。 “时间不等人!” 董超冷哼一声,一把按住他,把新草鞋往他脚上套: “来,老爷伺候你穿鞋!” “嘶!” 林冲脸都绿了。 新草鞋原本就磨脚,董超又粗鲁,往他脚上一套直接把皮都刮破了! 林冲本能的一缩脚,董超破口大骂: “贼配军!莫要敬酒不吃吃罚酒!” 太踏马欺负人了! 林冲已经憋了一肚子窝囊气,忍不住就想跟董超动手。 但是一想到自己还有一线希望,为了那一线希望,林冲终究还是忍下了这口气。 “找到了!” 便在此时,薛霸手里提了林冲那双旧草鞋走进来,对林冲眨了眨眼: “适才我在门外撞见店家的狗叼着一双草鞋,你看看是不是你的?” 说着薛霸把旧草鞋丢给了林冲,林冲捡起来一看喜出望外: “多谢上下!这双鞋正是小人的!” 董超:(▼皿▼#) 【明天的追读至关重要,求追读!求追读!求追读!】 第(3/3)页